Friday, 29 January 2010

Le Marais Spirit

如果可以跟發條鳥的岡田亨一樣頭腦混亂的時候,就開始一件一件的燙好襯衫,從衣領到左袖口分成十二個部分從一數到十二全部仔細確實地燙過一遍,也許一切就會好一點。

但可惜我一直都不是這樣龜龜毛毛的人。如果可以的話我非常希望自己也可以成為那種龜毛的要命,早上起床會把棉被折成標準規格銀絲卷的樣子、書櫃照著字母排列、凸出面還要切齊成平滑的一直線這樣的人。LEAD A HESTERICAL LIFE IS MUCH BETTER THAN A SLOPPY ONE.

一直以來崇尚簡單自然、大而化之,最後只是搞得像是自我毀滅或是像個沒原則的智障而已。

正確來說的,從現在晚上七點四十四分倒推回去的這7300 秒當中我從來就沒有真正堅持過某一種事情,堅持青椒不能跟牛肉一起炒或是不能買藍色花紋的衛生紙之類的一項也沒有。
「無論如何,很抱歉這是我的堅持。」
仔細想想這樣的話竟然一次也沒有說過。只有只能維持三分鐘熱度左右的一些偏執狂而已,
就跟Lily Allen唱的一樣
Everything seems nice.But if you look twice,You can see it's all lies.

時間一久,當初的狂熱忽然變成地上的無關緊要的垃圾。
真要命,簡直就像一個不斷陷入熱戀的男人,總自認為身邊的人就是真愛,但最後卻又無法控制自己移情別戀,然後宿命性地再度移情別戀,但諷刺的是他自始自終是個相信SOUL MATE存在的男人。
我的意思是說,這是沒辦法控制的,怪誰都沒有用,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最終要的是甚麼,血液裡面與生俱來也許就是沒有堅持這種功能存在。

送行者裡面的那個男人把大提琴賣掉之後,才發現原來他自己一直以來深信不疑的夢想根本不是真正的夢想,和某件執著談了這麼久轟轟烈烈的愛情,最後一覺醒來發現他根本不是你想要的,那幾年的青春就這樣毫無價值的丟進大海裡面了。

所以因為這樣哪,我始終覺得硬逼自己當下去想自己到底要做哪一件事情,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險的舉動。這簡直就像是戀愛中的人都是基於某一種盲目的信仰是一樣的道理。甚麼事情都要去嘗試看看,最後自然而然就會找到的那個東西啊,

Life will find its own way.因為都還太年輕了,根本就還不知道也沒經歷過甚麼,尤其是對我這種見異思遷的人,是不可能毅然決然當下清楚的知道我人生就是這件事情。

don't know what i'm fucking talking about.

我收回剛剛的話,還是不要像岡田亨一樣龜毛好了,所有事情都要可解釋的話那真的是沒完沒了,我只是想好好的做一個溫暖的人,然後做一些喜歡的事情而已。當然我該慶幸的是,除了人生方向外,從現在八點四十三分之前的人生,我對於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真心喜歡過的人們我都一直喜歡著,像全森林的老虎都融化成奶油那樣喜歡著呦。

如果可以的話,裡面要像是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的JOY,溫暖卻又柔軟。外面的話就像巴黎我愛你的馬黑區的畫室裡頭的英國少年一樣,就算搞不清楚那等在後面到底是甚麼,心一橫就打開大門衝出去,在陽光的大街上用力的奔跑著找尋一個根本不知道到底和他說了甚麼的法國男孩。我真的非常地喜歡這個故事噢,因為人實在是太容易害怕那些自己無法掌握的事物了。就算不清楚結果到底是甚麼,甚麼事情也都要勇敢地嘗試,然後全力以赴地去做。「我對自己說,如果走之前,不和你說句話,那我就會錯過..錯過...某種很重要的東西。」總是會找到甚麼吧,迷霧的後面,一定想也沒想過的東西,譬如說馬黑區的少年最後找到的,原來他聽不懂得那些一連串的法文,是愛情。

瑪黑區害我在總圖四樓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櫃檯經過還傻了眼。

Friday, 22 January 2010

The XX - XX

這是最近發現的好聽專輯。
THE XX 的 XX (這並不是給大家猜猜看的意思,我還沒俏皮到那樣。)
一聽覺得還好,但是手卻會不自覺的按下重新播放。

平靜、空靈的歇斯底里。

xx最令人著迷的地方大概就是男主唱身兼BASS手Oliver Sim
與女主唱Romy Madley Croft(身兼吉他手)精靈般語調的搭配,
字與字間的隨著音符與鼓聲跳躍,忽然放慢,又忽然加快,難以捉摸卻極富節奏。


非常喜歡的一張專輯。

推薦兩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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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最後這幾段深有同感。



文/陳德政 出自破報

自己從2000年開始認真地聽音樂,所謂認真,是指除了好不好聽,也會想辦法弄懂相關的來龍去脈,流派發展,曲風歸屬等等。不為什麼,純粹覺得有趣;和同樣喜歡聽音樂的朋友抬槓,趣味也更多。過程就像練功,聽出「誰受誰影響」並得到驗證時,會感到振奮。而當某雜誌說某兩首歌屬於同一風格,自己聽來卻完全不像,也常有「亂講,根本不是這樣嘛!」的感覺。

2009年是認真聽音樂的第十年了,雖然晃眼即過,十年其實不短。自己也從青春期來到後青春期,即便後青春期這個「後」就跟後龐克一天到晚被復興一樣,似乎可以看心情無限延長下去,但自己確實比目前的青年學子長一個世代了。不少同輩朋友娶妻生子、在職場打拼,由於生活與工作壓力太大,已沒有餘力接觸新的音樂。聽音樂的確會消耗心神精力的。

我比較幸運,可將它當成工作的一部分。但聽到一個階段不免有些感觸,過去幾年也不斷被年輕朋友問到相似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指向同一個疑惑 — 什麼是獨立搖滾?或者說,獨立搖滾跟主流音樂的區別究竟是什麼?

是了,我十五年前也有相同的疑惑,只是將獨立搖滾這個詞,換成另類音樂或新音樂而已。我們該認知的是,世上所有的事都是比較級,「絕對」這種概念非常希罕。印象最深的是以前在唱片行打工將Oasis排在另類音樂區,側標也打著「另類酷樂」這幾個字。可是,嘿!Oasis在英國可是國民樂團呢,這該怎麼解釋呢?

難道說另不另類、獨不獨立,還會隨國情改變嗎?而當Animal Collective、Grizzly Bear、Arcade Fire、Broken Social Scene這些曲風各異的團體,都被統稱為獨立搖滾,「獨立搖滾」做為一種曲風又該怎麼定義?或者說它不是一種曲風,而是一種狀態,泛指那些在獨立廠牌發片的樂團。

若是這樣,Interpol這種本來在獨立廠牌,後來轉投主流廠牌的樂團又該怎麼辦?音樂明明差不多呀,難道只因發行廠牌的不同就變得「不獨立」了嗎?更進一步地說,當西雅圖名廠Sub Pop許久前都出售49%的股權給華納了,現在英美兩地到底還有多少「純粹」的獨立廠牌呢?只是話說回來,這很重要嗎?

當「獨立樂團」Vampire Weekend新專輯《Contra》發行首週大賣十二萬張衝上告示牌冠軍,擊敗的是星光大嬸Susan Boyle與話題女王Lady Gaga,當我們處在這樣一個唱片工業重新洗牌的時代,是不是獨立音樂其實已不太重要。

然而有一件事始終是重要的,也永遠都會重要,那就是音樂「本身」。不論是獨立還是主流,不論龐克、緩飆、後搖滾、民謠、電子、嘻哈還是金屬,它能否對你產生意義,在你匆促的一生駐足,給你歡笑或悲傷,不在它的風格、廠牌或血統,那些不過是增加抬槓趣味的佐料而已。在於那些音樂能否撼動你的身體,感動你的心靈,晃動你的思想,打動你的靈魂,如此而已。

在這十年交界,我們回首身後,也遠眺未來。去年叔侄輩慶祝的Woodstock四十週年令人羨慕,逼使我們面對網路似乎就是我們的 Woodstock這個沮喪事實;可是別忘了,沒有任何一個年代能像目前這樣,整座搖滾史的寶貴資料庫只在彈指之間。問題已不在聽不聽的見,而是聽不聽的完,以及有沒有聽進去。

有一天(那天其實也不太遙遠)我們也會成為叔侄輩,那時的小孩說不定也會羨慕我們的網路集結,以及世界和平導致的不太需要抵抗什麼的無所事事。也會羨慕我們有乾淨的水可以喝,氣溫不是太熱也不是太冷,北極熊還沒全部變成標本,然後Radiohead變成新的老搖滾。那又如何?每一個年代都是最好的年代。

當我們認清了這些,即使仍處在一座什麼都缺就是不缺爆炸資訊、存在焦慮、低階政治人物、異形媒體、說謊的人和三流政府的良善島嶼,所有舞池裡的螢光孩子、聽爵士樂的哲學家、嬉皮少女、每逢週三心情都會不好的孱弱少年、格格不入的邊緣人、自我放逐的怪胎、驕傲的龐克族、用慘情民謠解渴的慘情人、饒舌樂手和金屬硬漢,這樣美麗的一群人才能繼續聽音樂、繼續跳舞,不論是不是一邊聽音樂一邊跳舞。才能繼續做夢、繼續作怪,不論是不是在夢中作怪。才能繼續做愛、繼續去愛,然後相信自己不是很空虛的活著因為其實自己不是。

最後,我們才能朝同一個方向繼續前進,義無反顧地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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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也會想到地球以後會變成甚麼樣子,以後的人會不會都要戴著防太陽輻射的面具出門(就說我不想要看國家地理頻道)、以後的小孩子會不會看不到雪看不到陸地,會不會活在核冬天裡灰沉沉的天空下只能等著死亡,忘記夏天下午聽著蟬叫在路邊攤吃挫冰那是甚麼感覺,也許那個時候也沒有蟬了。就算偶爾走在車水馬龍、庸庸碌碌的擁擠人潮當中的時候,會對自己存在的意義感到焦慮,就算感覺每天都正在被什麼不斷消耗的狀態下活著,我仍然覺得現在真是非常美好的時代,美好到令人無從把握的恐懼,畢竟這還是個可以讓我們做屬於自己的夢的年代。

剛剛發現我媽的MSN狀態是: 加油---自信和信心。

怎麼會這麼可愛。

Monday, 18 January 2010

One Taste Is Not It Takes.

卡魯瓦巧克力咖啡奶酒 Kahlua Milk Drinks
誕生自墨西哥的卡魯瓦咖啡酒,搭配熱巧克力及牛奶,口感厚實甘醇,適合為冷天氣增添些許微醺的氛圍。


據說人之所以會嗜吃某一樣東西,
是因為第一次吃這個東西的時候,發生了美好的事情。
然後之後每一次吃,大腦都會自動連結這令人快樂的感覺。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的症狀,
一定是因為我媽媽小時候睡前都會泡給我們喝熱熱的牛奶,
每一次喝這個東西就會覺得很溫暖又很幸福。
至於討厭吃甜食蛋糕的我,對固體巧克力沒甚麼興趣,
但對熱巧克力近似邪教般的狂熱著迷到底是甚麼原因,完全是個迷了。

那麼我那才國三的家教學生上課的時候老是興沖沖的拿出一包乾花生和茶出來,
一邊剝著花生殼一邊和我說這就是人生。

你到底連結到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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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網路上閒晃的時候,恰巧地從萬惡的無名連連看連到了她的網誌,
一個蠻對tone,但可惜交集不多的女生,大概就是那種走在路上碰到可以停下來聊個幾句的人。
她的網誌讓我很吃驚,
原來我所認識她不及於她整個百分之一,
剩下的那個百分之九十九全出自我自己強加於她之上的想像。

並不是我以為的那個樣子,我認識的她應該要是家裡很有錢的,(看過他瘋狂的shopping昂貴的名牌),
然後也許對課業是不認真的(常常沒來上課,但其實我也常常沒去上課)。
現實是她獨立更生,不跟家裡拿錢(我非常佩服這種人),
做事認真,而且對學業極有理想。

獨立、自主、有想法,活脫脫是個新時代的女性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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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我愛故我在》的IMAGE OF LOVE的一段 :

大部分的例子裡,大部分的人們,對愛的印象,其實大部分都是不真實的。

我的意思是說,人們愛上的並不是對象本身,而是愛上他們自己對對象本身所產生的想像。

就是你看見一個薩克斯風樂手在演奏,突然,你覺得你愛上他了……,問你為什麼?你超開心地回答:「他好帥!嘴巴好靈活……,他一定是個很浪漫的男人……,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他應該喜歡喝點小酒而且……抽雪茄?!太帥了……。」

其實,這整段敘述只有那個「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是以祈求句的許願方式陳述,故為主觀亦無差。但其他所有的敘述,其實都是你那「想當然爾」的不客觀邏輯自己構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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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幾天我都不停的想這件事情,
到底我深信不疑的有多少是真實的、又有多少是出自於我愚蠢不自覺的以偏概全。

One taste is all it takes.這句話大概只能用來形容巧克力,
要真的認識一個人,One taste is not enough at all.

可惜我天生像狗一樣的性格,容易劃地自限又生性懶惰,非常不擅長和人交往。
只要稍稍不熟悉或是害怕我就會不由自主的防衛了起來,
然後開啟省電模式安靜了下來,當然對我來說,聽別人說話是最安全而且輕鬆的事情。

喜歡躲在自己舒適自在的COMFORT ZONE裡,
這種慣性大概就跟到拉麵店永遠點叉燒、自助餐永遠夾青花菜、義大利餐廳永遠吃奶油雞肉麵一樣;
或者老是想著我今天一定要試試看別的口味,最後依然買了熱巧克力,難以根除。

當然前提是能夠遇到你們真的很棒啊。
能夠隨心所欲就算不講話也沒甚麼關係,能夠在自在的赤裸裸地呈現自己的所有,好的壞的討人厭的。
或是能夠老是講一些無聊當有趣的話。

最棒的,還是當自己走進教室時,
看見你們揮動的手,就像是確知 There's someplace where i belong to這樣的安全感。

沒辦法,就說我是狗吧。

這樣想著,就對越來越接近的畢業時分忽然感到焦慮了起來。

總之,這樣對人自以為的ought to be和real to be的有大差距的事情發生了好幾次。
也就是說,習慣於因為幾件事情的表象,就開始逐步的從腦袋裡畫出這個人的應該的樣子。
然後對每件事情硬塞進自己給他的框架裡,

結果我所認識的他也不過是我想像中的他罷了。

也許因為這我錯失了很多次可以和這些人深交的機會。

生活裡也常常聽到這樣的話:

你看起來就不是這樣的人啊。
我以為他是會做這件事情的人。


其實那個人根本不是這樣,全部都是自己塑造出來的想像。

這時候蕭全政就會說:鑲嵌在結構的一定時空脈絡中,這要用BIAS的角度去分析!!

太多對自己的傲慢與對別人的偏見,也許真的是人的原罪也說不定。
也許試著多拋開那些無謂的自以為是的話,
真正去認識一些本來"想像中不會去認識的人",發現其實他們很酷,
然後他們教給你本來沒有的、嶄新的看世界的角度。

真的很酷啊,譬如說這個女生。